用到的东西我基本都在文里提了,这些也不是为了用上而读的,就是列一下,知识还是被自己内化吸收更重要一点。
表达上的话,我喜欢尝试不同的方式,在没找到舒适圈的情况下,不会很固定。
内容上,要是都受名著影响,那就没我的东西了,所以我写小说期间连读名著都是比较谨慎的,为了不构成写作重影。(这点比较难,思维受到的影响是潜意识的,所以我后来在书写过程中直接什么都不看了,仅用论述性的书查资料)
其次,我有深思过一个问题,关于读者提到过“不想被代言”这件事。
再结合“这种文到底是谁在看”的privilege态度,我还是决定驳斥一些观点。
我不承认我写它、以及我的读者看这样的文就要被如此定义。
By ? the ? way,如今连看网文都有三六九等了吗?是我没跟上时代吗?
OK,说正话:
驳“作者写不关心女主的痛苦,她该完整就是为了写虐女。”
这种围绕主义展开的一元论逻辑我真的是笑了,关于“虐女”的定义不重复赘述,说的够多了。微博有,评论区也有,我都说累了。
我的表达明明是不能只看见女主的情欲,也要看见她的困境和痛苦。不能只看见女性的爱情,而忽视她的生活境况、成长痛楚以及社会压力。
你给我整成了:我已经擦刀要刀女主了,她马上就要准备面目全非了下十八层地狱了。
这种根据只言片语,文都不看就下定义的妄自揣测我直接划为傲慢。
驳“女主受伤害只能由男主来救赎就是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