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个小时後,我们坐在市区一家水吧东拉西扯,不著边际,自说自话。
没有人提到过去,我想他其实并不喜欢我们共同渡过的那段过去,和我成为朋友也只不过是出於人类的惯性。
因为以上的考虑,所以他那样忽然出口的话让我措手不及。
他说,到美国来吧,跟我一起。
我哈哈一笑,准备听过就算。
但那晚他又说了不只一次,也许他是认真的。
他说来吧,我们在西雅图买一座大房子,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。房子要装的漂漂亮亮的,我们要有一个书房,里面有所有你我爱看的书,再有一间小型家庭影院,布置的舒舒服服,放我们收藏的电影,庭院里面种你喜欢的花,放假我们就呆在家跟宠物玩或出去旅行......
美丽而理想的未来,大约我真的遐想过这样的生活,在我还会做梦的时候。
但我不会去美国,我没有办法像他那样丢下一切去遥远的地方。无论如何都不可能。我没有这麽洒脱。
况且雷喜欢心血来潮,我若信了就注定是牺牲品。
所以,还是只能听过就算。
"真的,你来吧。我们一起闯出点名堂来,你这个高材生肯定没问题的!"
"你女朋友呢?"我随口道。
"早分手啦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