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怕他转过身,鬓发已半白,眼角也已有皱纹,在盛书意的眼中,他这张脸,还如18岁初遇那会儿一样:古希腊掌管颜值的神迷人又英俊。
看到她进来,薛泽会冲她微微一笑,指下桌边的餐盒:“小盛夏说我今天做的早餐还不错,你先尝尝。”
回江城已有半个月,这半个月来,她都是住在家里那边,家里人应该也是感觉到她跟薛泽在闹别扭,没有催她回小院住。
薛泽也没上门催过她,都是与她错开时间段去盛家陪她爸下下棋,说说话。
这段时间股东们也没再针对她,出差的行程减少了许多,多数时间都在公司这边,每周一到周五,薛泽肯定比她早到,送的花也都不重样,还会为她准备份早餐。
一开始盛书意觉得,反正他早晚也得回温哥华,在江城也待不了太久。
哪知道一个月过去了,不论刮风下雨,薛泽都会手捧鲜花的到前台签到,早餐也是每天都不重样。
某天盛书意实在沉不住气,吃口西蓝花问他:“你公司不要了?”
他倒好,眉毛轻佻:“要它干嘛?”
“……”这话堵的盛书意接不上话。
单论市值,他那公司等于印钞机,说不要就不要了?
“怎么那么败家?”盛书意不愿意了,撂下筷子起身,“那可是你亲手创办的公司!”
薛泽照旧轻笑:“办公司是为了养老婆跟孩子,老婆都快不要我了,我还留着那公司干嘛?”
无言以对,不知道该用哪种言语回过去。